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2022年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冠军赛承办单位招标的通知
体操字〔2022〕218号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2022年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冠军赛承办单位招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体育助力稳经济促消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国健美操项目发展现状,为进一步推动项目发展,通过比赛发现和培养后备人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全国比赛赛事组织工作,现对2022年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冠军赛承办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赛事简介:
(一)赛事名称:2022年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冠军赛
(二)时间地点:以正式报名通知为准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比赛无法举办,赛事中标有效期延长
至2023年12月31日)
(三)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健美操协会
(四)承办单位:公开招标后确定
二、申办条件及要求:
(一)申办单位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二)申办方有类似的赛事、培训、活动等组织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比赛运营的专业能力,并能协调各方关系确保比赛安全顺利进行。
(三)申办方须征得当地所属地市级政府或市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并具备相应的办赛能力(网络比赛除外),且承诺完成比赛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等组织工作。
(四)申办方确保有能力提供符合要求的赛事所需场地、灯光、器材、计时记分系统、工作人员等,并有能力协调安排与比赛规模相适应的交通、食宿等条件。
(五)申办方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来承担比赛,能为参赛人员提供优质的竞赛服务和保障。除主办单位拨款外,经费不足部分由申办单位自筹。
(六)中标单位名称须与签订协议的单位名称、接收经费单位名称一致,中标单位还应具备开具正规发票(发票落款须与中标单位名称一致、经营范围须涵盖所申办赛事活动的类型)的资质。
(七)中标单位一经签署承办协议,不得将比赛承办权移交给第三方。
(八)申办单位、申办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承诺比赛结束后2个月内提交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九)如申办方无法独立承办比赛,可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十)其他。
三、申办材料:
(一)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3.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由法人和被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
4.经营状况证明文件(账户开户情况、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2022年6月30日银行对账单)。
(二)申办申请书(见附件)。
(三)申办单位及筹备团队简介,包括申办单位的规模、经济实力、赞助商及媒体等客户服务能力、宣传推广能力、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方面的说明。
(四)比赛具体规划或筹备方案,包含疫情防控方案、安全保卫方案、招商方案、宣传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五)承办条件介绍(包括拟使用的场馆场地、酒店等场所的详细描述)。
(六)曾承办过的比赛、培训或类似活动情况经验介绍。
(七)对申请承办比赛的人力、资金和服务的投入承诺,尤其是资金的来源、预计投入金额(除主办单位拨款外)。
(八)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对比赛进行商务开发和宣传推广的承诺。
(九)其它体现自身举办赛事、活动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四、申办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一)申办材料递交时间:2022年7月 24 日(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办材料递交地点: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事业发展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219
联系人:马晓雯
联系方式:010-87182967
(三)申办材料一式7份,其中含1份盖章原件。申办材料应密封并在最外层包装上注明所申办赛事名称、申办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评标流程
(一)申办单位条件审核
我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将对所有申办单位资质进行审核、评估,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办单位。
(二)承办单位的选择
1.如果本次招标所涉及符合条件的申办单位超过一家,我中心将组织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产生中标单位。
如果符合条件的申办单位只有一家,我中心将组织专家论证申办单位是否具备承办条件,进而确定承办单位。如果无单位申办或申办单位均不符合申办条件和要求,则赛事招标流标;
2.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中标:
(1)申办单位近五年内有过举办国际比赛或高水平比赛、全国健美操比赛、全国性体育项目培训活动等组织经验者,办赛效益高(主办方和参赛方评价好、推广宣传比赛和健美操项目效果好、有电视转播或新媒体转播、电视转播和新媒体转播收视率好等);
(2)申办单位获得的政府层面的支持力度、经费保障力度大,对疫情防控的重视程度高;
(3)申办单位具备优良的竞赛组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体育馆场地面积、会议室面积,LED屏、音响、灯光、空调、地板、观众席、热身馆等各项设备设施情况);
(4)申办单位制定良好的宣传方案,具备良好的比赛宣传能力和健美操项目宣传能力;
(5)比赛举办地气候适宜、交通便利、比赛酒店食宿条件优良,酒店至比赛场馆交通便捷;
(6)承办赛事有利于推动大体操事业的发展。
(三)评标会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公示承办单位
我中心将对选拔出的承办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待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
1.赛事名称;
2.符合申办要求的承办单位名称。
六、签订合作协议书
公示期结束后,我中心将与无异议的中标单位协商确定合作有关事宜,并签订合作协议书。
七、监管和管理
(一)自公示中标之日起,至比赛结束2个月止,我中心将对承办单位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承办单位需在比赛结束两周内报送总结,我中心将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该单位申请承办我中心赛事、培训、活动的重要依据。
八、特别说明
(一)按照体育总局针对全国性体育赛事“一赛一审”的要求,承办单位需在我中心上报比赛方案前,取得比赛举办地所属地市级政府或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同意函。
(二)2022年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冠军赛存在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或取消的可能性。
(三)2022年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冠军赛存在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改为线上组织比赛的可能性。
(四)根据国家和体育总局疫情防控要求,比赛将建立
赛事熔断机制。
(五)本次公开招标工作解释权归我中心所有。
附件:2022年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冠军赛申办申请书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2年7月15日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2022年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冠军赛承办单位的招标通知 - 双微.docx